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各院(部): 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以下简称“网安周”)定于9月15日至21日举办,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以高水平安全守护高质量发展”,其中9月16日开展校园日活动。现就网安周期间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网安周期间在本单位LED屏播放网络安全主题宣传标语,或在办公区域、学生宿舍区域悬挂横幅标语。(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参考内容如下: 1.网安则国安 国安则民安 2.筑牢网络安全基石 成就网络强国梦想 3.网络是把双刃剑 安全使用是关键 4.e言e行见素养 e点e滴筑安全 5.网络安全始于心 安全网络践于行 6.网络连着你我他 安全防范靠大家 7.保护网络安全 守护精神家园 8.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 9.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以高水平安全守护高质量发展 10.坚持正确网络安全观 筑牢国家网络安全屏障 11.遵守法律用网,倡导文明上网,维护网络空间清朗 12.依法守约上网,文明健康上网,安全自律上网 二、线上线下主题宣传。 1.学校将在两校区主要教学楼宇(佳山校区一号教学楼、秀山校区南北教)一层大厅摆放网络安全主题宣传展板,内容主要包括:2025年国家网络宣传周海报、健全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谨防电信网络诈骗、做好个人信息保护、浏览器安全事项、钓鱼邮件防范、社会工程学防范等。请各单位组织师生现场参观学习。(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2.各单位可通过本单位新媒体平台发布网络安全主题宣传图文,供全校师生阅览。(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三、开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中国大学生在线,组织开展“守护青春网络有你”系列活动,请各单位组织师生积极参与,提升网络安全教育覆盖面和实效性。主要包括“七个一”:一堂反诈大课、一次专题教学、一项闯关答题、一个 A1助手、一场百校联动、一套拓展资源、一批特色成果。 具体内容如下: 1.一堂反诈大课——举办2025年秋季学期“大中小学生反诈大讲堂”。9月16日9:00—12:00,公安部刑侦局联合央视频开展线上直播,由民警结合典型案例讲解防骗知识,直播后可择时回看。观看方式:通过“公安部刑侦局”“国家反诈中心”“央视频”微博、微信视频号、快手、抖音账号等观看;或登录央视频APP搜索“反诈第一课”账号观看。请各单位组织观看。(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2.一次专题教学——上好国家安全教育必修课。以第二课堂形式,邀请校外专家做网络安全教育讲座,请各单位组织师生积极报名参加。讲座时间:9月16日下午15:00,地点:秀山校区图书馆一楼报告厅。(责任单位:信息化处、团委) 3.一项闯关答题——开展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答。9月15日至26日,请各单位组织学生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官网(dxs.moe.gov.cn)或“中国大学生在线”微信公众号参与答题,普及防范网络诈骗、防范非法校园贷、安全使用网络等知识。(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4.一个AI助手——上线“AI护校园”网络安全防护智能体。9月16日,中国大学生在线官网上线链接,帮助师生快速检索或判别网络诈骗场景及非法网站链接等网络安全风险,为师生提供防诈反诈工具助手。广大师生可参与试用。(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5.一场百校联动——开展2025年“网络安全百校行”。中国大学生在线组织百余所高校,通过微博话题#平安校园#守护青春#网络安全百校行#联动,发布短视频及原创海报,强化安全依法上网宣传教育氛围。广大师生可参与互动。(责任单位:团委、宣传部、各单位) 6.一套拓展资源——升级高校网络素养学习资源库。师生们可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官网“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专题进入学习资源库,获取网络认知、网络安全、反间防谍等精品课程资源。(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7.一批特色成果——征集展示创意作品与特色案例。网安周期间,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宣传教育作品创作和案例征集活动,形式包括并不限于原创海报、微视频、表情包作品创作和评比,也可采用演出(相声、小品、话剧等)、征文、现场答题竞赛、研讨会、辩论赛等形式开展。(责任单位:宣传部、信息化处、各教学院部)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和参与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线上线下活动,将有关活动与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起来,纳入秋季学期师生安全教育总体安排,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强化宣传教育效果,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升师生数字素养与技能,持续深化网络育人工作成果。 2.网安周期间,针对展示创意作品与特色案例征集,请各单位、各部门从规范网络行为、保护个人信息、智能赋能网络安全教育、持续提高师生网络素养、积极营造正能量充盈的网络育人环境、防范网络诈骗、鉴别网络谣言等方面开展教育活动指导,具体主题范围可参考附件,并于9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活动期间有关创意作品和特色案例等电子版文档发送给信息化处赵老师,邮箱地址zhaojinsha@ahut.edu.cn,邮件标题为“xx院(部)网安周创意作品和特色案例”,如有活动期间的相关简讯和活动报告也可一并发送。有关材料将择优形成学校特色成果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官网“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专题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活动主题参考范围 党委宣传部 信息化处 安全保卫部(处)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团委 2025年9月9日 附件:活动主题参考范围 1.网络诈骗类 (1)刷单返利类诈骗 主要以招募兼职刷单、网络色情诱导刷单等复合型诈骗居多。诈骗分子在骗取受害人信任后,以“充值越多、返利越多”诱骗受害人做任务,再以“连单”“卡单”等借口诱骗受害人不断转账。此类诈骗发案量和造成的损失数均居首位,受骗人群多为在校学生、低收入群体及无业人员。 (2)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 诈骗分子主要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等渠道发布推广股票、外汇、期货、虚拟货币等投资理财信息,吸引目标人群加入群聊,通过聊天交流投资经验、拉入内部“投资”群聊、听取“投资专家”“导师”直播课等多种方式获取受害人信任。在此基础上,诈骗分子打着有内幕消息、掌握漏洞、回报丰厚的幌子,诱导受害人在特定虚假网站、APP小额投资获利,随后诱导其不断加大投入。当受害人投入大量资金后,诈骗分子往往编造各种理由拒绝提现,而是让其继续追加投资直至充值钱款全部被骗。还有部分诈骗分子通过网恋方式骗取受害人信任,再通过诱导虚假投资理财等进行诈骗。此类诈骗的受骗人群多为具有一定收入、资产的单身人士或热衷于投资、炒股的群体。 (3)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 诈骗分子在微信群、朋友圈、网购平台或其他网站发布低价打折、海外代购、0元购物等虚假广告,以及提供代写论文、私家侦探、跟踪定位等特殊服务的广告。在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后,诈骗分子便诱导其通过微信、QQ或其他社交软件添加好友进行商议,进而以私下交易可节约手续费或更方便为由,要求私下转账。受害人付款后,诈骗分子再以缴纳关税、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为由,诱骗其继续转账汇款,最后将其拉黑。 (4)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受害人购物信息后,冒充电商平台或物流快递客服,谎称受害人网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快递丢失需要理赔或因商品违规被下架需重新激活店铺等,诱导受害人提供银行卡和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并通过共享屏幕或下载APP等方式逃避正规平台监管,从而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此类诈骗的受骗人群多为电商平台的网购消费者或店铺经营者。 (5)虚假贷款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网站、电话、短信、社交平台等渠道发布“低息贷款”“快速到账”等信息,诱骗受害人前往咨询。后冒充银行、金融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受害人,谎称可以“无抵押”“免征信”“快速放贷”等,引诱受害人下载虚假贷款APP或登录虚假网站,再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代办费”等为由,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诈骗分子还常以“刷流水验资”为由,诱骗受害人将其银行卡寄出,用于转移涉案资金。此类诈骗的受骗人群多为有迫切贷款需求、急需资金周转的人员。 (6)虚假征信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冒充银行、金融机构客服人员,谎称受害人之前开通过微信、支付宝、京东等平台的百万保障、金条、白条等服务,或申请校园贷、助学贷等账号未及时注销,或信用卡、花呗、借呗等信用支付类工具存在不良记录,需要注销相关服务、账号或消除相关记录,否则会严重影响个人征信。随后,诈骗分子以消除不良征信记录、验证流水等为由,诱导受害人在网络贷款平台或互联网金融APP进行贷款,并转到其指定的账户,从而骗取钱财。 (7)冒充领导熟人类诈骗 诈骗分子利用受害人领导、熟人的照片、姓名包装社交帐号,通过添加受害人为好友或将其拉入微信聊天群等方式,冒用领导、熟人身份对其嘘寒问暖表示关心,或模仿领导、老师等人语气发出指令,从而骗取受害人信任,再以有事不方便出面、接电话等为由,谎称已先将某款项转至受害人账户,要求其代为向他人转账。为蒙骗受害人,诈骗分子还会发送伪造的转账成功截图,但实际上其未进行任何转账操作。出于对“领导”“熟人”信任,受害人大多未进行身份核实便信以为真,以为“领导”“熟人”已将钱款转账至自己账户。随后,诈骗分子以时间紧迫等借口不断催促受害人尽快向指定账户转账,从而骗取钱财。此类诈骗通常利用受害人对领导熟人的信任心理,疏忽了对其身份进行核实。 (8)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诈骗 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政府部门等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与受害人取得联系,以受害人涉嫌洗钱、非法出入境、快递藏毒、护照有问题等为由进行威胁、恐吓,要求配合调查并严格保密,同时向受害人出示逮捕证、通缉令、财产冻结书等虚假法律文书,以增加可信度。为阻断受害人与外界联系,诈骗分子通常要求其到宾馆等封闭空间配合工作,诱骗其将所有资金转移至所谓“安全账户”,从而实施诈骗。 (9)网络婚恋、交友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在婚恋、交友网站上打造优秀人设,与受害人建立联系,用照片和预先设计好的虚假身份骗取受害人信任,长期经营与其建立的恋爱关系,随后以遭遇变故急需用钱、项目资金周转困难等为由向受害人索要钱财,并根据其财力情况不断变换理由提出转账要求,直至受害人发觉被骗。 (10)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 诈骗分子在社交、游戏平台发布买卖网络游戏账号、道具、点卡的广告,以及免费、低价获取游戏道具、参加抽奖活动等相关信息。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后,诈骗分子以私下交易更便宜、更方便为由,诱导其绕过正规平台进行私下交易,或诱骗受害人参加抽奖活动,再以操作失误、等级不够等理由,要求其支付“注册费”“解冻费”“会员费”,得手后便将受害人拉黑。 2.人工智能安全 (1)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AI换脸,拟声手段,佯装亲属或好友拨打视频电话,博取信任后,谎称急需资金周转实施诈骗。 (2)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编造谣言 违法行为人往往为了博取流量获得收益,利用AI软件输入关键词生成谣言文章并对外发布,引发大量网络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3) AI换脸直播带货 有直播间利用AI换脸技术“以假乱真”实现“明星”代言,来增加流量,提高销量。 3.个人信息安全类 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导致自然人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泄露途径可能为非法披露、非法买卖、登录钓鱼网站、恶意充电宝、假Wifi热点导致数据泄露、网站被攻击导致的信息泄露和证件复印件丢失、快递单据随意丢弃等非故意泄露。 4.数据安全类 问题表现为随意将内部数据发送给外部人员的窃取行为,重要数据毁损导致数据异常或无法查看,个人隐私数据被非法售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