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应用教育网络安全服务平台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25】196号)通知要求(见附件1),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请各单位在新生入学、新职工入职、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组织师生登录教育网络安全服务平台(https://ecp.emic.edu.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通过“宣传教育”栏目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信息素养。 二、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实践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面向学校各单位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实践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主要围绕产教融合、防护实践、宣传教育、人才培养等方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以及人工智能安全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对于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推广性的优秀案例,将上报教育厅参与评选。 三、案例征集要求 请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材料模板(附件3)认真填写,并于2025年9 月30日前将(word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xxhc@ahut.edu.cn。 联系人:莫媛媛,联系电话:2316506。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应用教育网络安全服务平台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2. 网络安全教育实践优秀案例征集要求 3. 申报材料模板 信息化处 宣传部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