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2025〕86号
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学院主体作用,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常委会同意,决定成立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和拟申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建设工作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建设工作专班
组 长:曾 杰
副组长:张世宏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方大春 孔 辉 龙红明 叶凤华 田继兵
包恒庆 吴宣够 汪和平 沈 浩 张 国
袁志祥 黄仙山 曹瑞斓
各申报和建设机构(项目)依托(责任)学院负责人
主要职责:全面领导、组织和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各阶段工作进展;指挥和协调各部门、建设单位共同推进申报和建设工作;指导各依托(责任)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主 任:曹瑞斓
副主任:樊永刚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永丽 陈纪芹 陈国欢 赵萌菲 唐 侃
梁传扬
主要职责:落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工作专班的工作部署;协调各职能部门及各申报和建设单位之间的工作;细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申报和建设相关工作安排,组织学校相关工作会议。
组成人员开展工作均为职务行为,如遇成员职务变动,则由相应职务继任者继续担任,并承担相应职责。
二、拟申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建设工作小组
由各依托(责任)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组员由组长在相关申报和建设单位指派;可根据需求安排人员开展综合协调、数据筛查、材料编撰、对外联络等工作(挂靠申报和建设学院)。
主要职责:
1.申报阶段
(1)外方合作意向确认与实力核查:评估外方在合作专业领域的办学实力(如学科排名、师资水平),核查外方是否为所在国政府认可的正规教育机构(需留存资质证明文件);待合作意向明确后,落地师生互访、科研合作等实质性交流活动,与外方共同协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授课教师等,确定项目名称、合作层次、开设专业等核心内容。
申报方案制定与任务分解:对照申报基本条件核查情况表,制定完整申报方案,建立“倒排时间表+责任分工表”,定期召开申报工作推进会,确保任务推进可追溯。
材料撰写与论证提交:牵头撰写申报材料,与外方持续对接,完善优化申报材料;联合学校职能部门完成校内论证,同步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指导、研判,根据论证及专家意见完善材料;会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完成材料终审,按要求提交至上级部门。
2.审批与筹备阶段
(1)审批进度跟踪与配合:配合学校推进申报材料的校级审批与论证,按审批要求补充完善材料;指定专人跟踪上级部门审批进度,及时反馈审批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审批流程顺畅。
(2)获批后多部门协同筹备:项目获批后,协同教务、人事、招生等部门,完成教学资源(如教室、实验室)调配方案、外方师资选聘标准及中方师资培训计划、招生方案(含招生人数、录取标准)等,确保项目快速启动。
(3)运行基础流程提前梳理:梳理项目运行所需的基础流程,制定学生选课、教学过程管理初步方案(如中外方课程衔接机制、教学质量监督流程),为项目获批后快速启动、平稳运行奠定基础。
3.建设运行阶段
(1)教学与师资管理:与外方共同制定完整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明确课程设置、进度与考核标准;统筹教学全流程管理,监督中外方师资授课质量,协调解决教学突发问题;组织中方师资参与外方培训与联合教研,推进师资建设。
(2)学生管理与思政工作:统筹学生出国(境)学习安排,协助办理手续并跟踪管理,定期对接学生与外方;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建立信息档案、处理诉求;在项目中成立学生党支部,将思政教育融入课程。
(3)项目运营与材料管理:设立外方联络人,负责外方日常沟通与合作对接;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项目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整理纪要并推动决议落地;负责项目复核、评估、年审等材料撰写提交,按要求编制含招生、课程、师资、教学、财务的年度办学报告。
(4)信息与经费管理:负责学生注册系统信息的录入、维护与更新,确保准确;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建立使用台账;接受学校及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审计。
(5)质量评估与改进:对接办学质量评估,牵头准备材料、配合考察访谈;根据整改要求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与管理流程,提升办学质量。
安徽工业大学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