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制度汇编 > 综合行政管理 > 正文
制度汇编  
  • 综合行政管理
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2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安工大党〔20242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安徽工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已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师德考核登记表

2. 安徽工业大学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435

安徽工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师德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坚持把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通过考核,促使教师自觉提升职业道德修养,践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强化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职业追求,自觉担当起新时代教师的神圣使命。

第三条 师德考核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政同责;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师发展特点;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充分发挥师德考核导向作用;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综合确定考核档次。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建设学校良好的师德师风生态。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安徽工业大学建立正式聘用关系的全校在职教职工,以下统称教师。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非在职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章 考核内容与等次

第五条 师德考核具体考核教师在政治方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校管理、社会活动、生活作风等方面遵循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情况。内容涵盖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基本要求如下: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四)潜心教书育人。积极加强课程思政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

第六条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一)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师德事迹突出,爱岗敬业,受到广泛赞誉,在本单位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师德考核量化分数排名本单位前50%的;或考核年度内受到省级及以上师德方面的荣誉表彰或者有见义勇为等突出事迹,没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师德考核可确定为优秀档次。

(二)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认真完成岗位工作,未发生师德失范行为,师德考核可确定为合格档次。

(三)基本遵守师德规范,基本完成岗位工作,发生师德失范行为但并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师德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四)违背师德规范,未履行岗位职责,存在严重师德失范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师德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师德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应参加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35%

第三章 考核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负责师德考核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做好师德考核工作,各院(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师德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平时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日常师德表现,由基层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每学期进行汇总。

年度考核一般每年开展一次,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每年与教学人员学年度考核、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同步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一)个人自评。教师个人填写《师德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对个人年度师德表现进行总结,对照师德考核内容及要求,进行自我评定。

(二)民主评议。在教师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方式,全面考核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学生测评由教务处及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测评,专职辅导员按照学校辅导员年度考核办法中的学生测评指标体系进行测评。同事互评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同事相互之间开展评议。单位考评为各学院(部门)领导班子根据教师师德师风现实表现,对每位教师师德表现情况进行评议。同事互评、单位考评指标(见附件2)。

师德考核量化分数计算公式:

师德考核量化分数=学生测评分数*30%+同事互评分数*30%+单位考评分数*40%

考核年度内未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以及管理、教辅等非教学人员同事互评占50%,单位考评占50%

(三)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各学院(部门)党委师德师风建设小组(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同事、单位的量化评价意见及教师平时考核结果,提出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建议,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申请复核,所在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无异议后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员教师的考核结果要征求所在党支部意见。对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要及时向其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四)学校审定考核结果。各单位将无异议的考核结果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初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学校审定,形成最终考核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核;公示期满后,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者学校不再进行复议。

(五)考核结果反馈存档。考核结果由二级单位通知每一位被考核教师,经教师签字确认后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各单位将考核过程材料进行存档。

第九条 出现《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负面清单行为并被查实处理的,依据具体处理情况确定师德考核结果。

对受到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等处理的,当年师德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

对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或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的,当年师德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或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处分,或受到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等行政处罚的,当年师德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

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的,按照对其师德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师德考核结果。

第十条 教师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师德考核,不确定考核档次,结案后按规定补定档次。

第十一条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师德考核的教师,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当年师德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干部选任、工资晋级、进修培养、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申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师德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参与各类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考核未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第十四条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

师德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两年内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干部选任以及人才项目、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将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限制招生、停止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的期限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将师德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教师纳入重点关注教师信息库,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加强教育引导。

第十六条 在师德考核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将师德考核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连续2次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或终止聘用关系。

第十八条 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向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依法依规提出申诉。

第五章 考核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学校以师德半年报告、抽查等方式,定期排查各二级单位教师师德状况,及时防范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师德问题。

第二十条 师德违规行为投诉受理部门为校纪委办和党委教师工作部,相关网站设立师德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投诉渠道畅通。

第二十一条 建立师德考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师德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行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学校和二级单位其他领导人员依据各自职责承担师德考核工作相应责任。对在师德考核工作中敷衍应对,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长期病假等特殊原因个人不能对师德进行自我评价的,经学校批准,可不参加当年的师德考核。

第二十四条 校内其他各单位自行聘用的人员,由各单位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安徽工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安工大党〔202146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安徽工业大学师德考核登记表

 年度)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职务/职称


承担课程


本人述职(可另加页)


自我评定等级:

签名:

是否存在师德“一票否决”情形

有□ 无□

院部考核等次意见

该同志师德考核等级:

党组织负责人签名(章):  

学校审定结果

该同志师德考核等级

公章

被考核人意见

是否同意上述考核意见?

被考核人签名:

申诉审理结果


复核意见










附件2

安徽工业大学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信念坚定,爱国守法

20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10

自觉站稳政治立场,忠于祖国,忠于人民,遵守宪法法律,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升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

10

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20分)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10

注重自身修养,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遵守校规校纪,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热心公共事务,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10

严谨治学,遵守规范

20分)

主动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积极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做好教学各环节工作。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10

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维护学术尊严,自觉反对学术不端。

10

关爱学生,服务社会

20分)

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学生良师益友,师生关系和谐融洽。

10

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热心公益事业,主动参与社会实践。

10

公平诚信,廉洁自律

20分)

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诚实守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引领社会风尚。

10

自尊自律,廉洁从教,坚持原则,坚定维护教师职业声誉,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10

 

 
 
 

上一条: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干部听课制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党委信息报送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