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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教职工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9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安工大秘〔202530

 

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安徽工业大学教职工育儿补贴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工业大学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

 

 

安徽工业大学

2025616

安徽工业大学教职工育儿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号)文件精神,根据《马鞍山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马卫健〔202440号)的通知,制定以下补贴方案。

一、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安徽工业大学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表”(详见附件)。

2.申报人携带申报材料:所在单位(学院)证明(证明该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是二孩或者三孩等,且为非收、抱养的子女)、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学院)依据《马鞍山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相关条款,审核补贴标准、申请时限和资格认定。

3.校医院(计生办)查验相关申报材料,再次核定并登记。

注: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抱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二、补贴标准

2024 11日起,实施职工家庭育儿补贴制度,对生育第2个子女,给予2000 元的一次性补贴;对生育第3个子女,给予5000 元的一次性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其中:1.夫妻双方均为我校职工的,学校全额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

2.夫妻一方为我校职工,另一方在私企单位或者无业的(私企单位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学校全额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

3.夫妻一方为我校职工,另一方为其他单位(可发放育儿补贴)的,学校减半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

4.夫妻离异或丧偶,子女跟随我校职工的(查验户口本或职工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学校全额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

三、补贴发放

申报人将经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安徽工业大学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校医院(计生办),校医院(计生办)审核汇总后按季度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根据实际予以发放。


附件

安徽工业大学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配偶基本情况

联系电话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地 址

户籍所在地 地 址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申领子女户籍地

 

夫妻婚姻

状 况

□ 双方初婚 □ 男初婚女再婚

□ 男再婚女初婚 □ 双方再婚

□ 复婚 □ 其他(

结婚日期

结婚证号

生育登记

回 执 号

出生医学证

夫妻共同生育子女情况

(不含收养的子女)

名  

性别

孩 次

出生日期

入户时间

身份证号

申报补贴

类 别

1.生育二孩一次性育儿补贴 2000 元;

2.生育三孩一次性育儿补贴 5000 元。

备注:根据实际勾选申报补助类别,并附相关申报资料。

我们承诺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签名、盖指纹)申请人: (签名、盖指纹)配偶: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补贴发放金额: (元)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审核日期:

校医院(计生办)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审核日期:

填表说明:“单位性质”栏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私企、无单位。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校内岗位选聘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