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秘〔2025〕30号
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安徽工业大学教职工育儿补贴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工业大学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
安徽工业大学
2025年6月16日
安徽工业大学教职工育儿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号)文件精神,根据《马鞍山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马卫健〔2024〕40号)的通知,制定以下补贴方案。
一、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安徽工业大学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表”(详见附件)。
2.申报人携带申报材料:所在单位(学院)证明(证明该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是二孩或者三孩等,且为非收、抱养的子女)、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学院)依据《马鞍山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相关条款,审核补贴标准、申请时限和资格认定。
3.校医院(计生办)查验相关申报材料,再次核定并登记。
注: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抱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二、补贴标准
2024 年1月1日起,实施职工家庭育儿补贴制度,对生育第2个子女,给予2000 元的一次性补贴;对生育第3个子女,给予5000 元的一次性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其中:1.夫妻双方均为我校职工的,学校全额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
2.夫妻一方为我校职工,另一方在私企单位或者无业的(私企单位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学校全额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
3.夫妻一方为我校职工,另一方为其他单位(可发放育儿补贴)的,学校减半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
4.夫妻离异或丧偶,子女跟随我校职工的(查验户口本或职工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学校全额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
三、补贴发放
申报人将经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安徽工业大学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校医院(计生办),校医院(计生办)审核汇总后按季度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根据实际予以发放。
附件
安徽工业大学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
申请人配偶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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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民 族 |
姓 名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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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出生日期 |
联系电话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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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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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地 址 |
户籍所在地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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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单位性质 |
工作单位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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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子女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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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 状 况 |
□ 双方初婚 □ 男初婚女再婚 □ 男再婚女初婚 □ 双方再婚 □ 复婚 □ 其他( ) |
结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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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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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 回 执 号 |
出生医学证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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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生育子女情况 (不含收养的子女) |
姓 名 |
性别 |
孩 次 |
出生日期 |
入户时间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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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贴 类 别 |
□ 1.生育二孩一次性育儿补贴 2000 元; □ 2.生育三孩一次性育儿补贴 5000 元。 备注:根据实际勾选申报补助类别,并附相关申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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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承诺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签名、盖指纹)申请人: (签名、盖指纹)配偶: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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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补贴发放金额: (元)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校医院(计生办)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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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单位性质”栏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私企、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