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2024〕25号
各院(部),机关有关部门、校直有关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将《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细则》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12月31日
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程序,强化课程成绩管理责任,增强课程成绩管理质效,特制定《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细则》。
一、过程性考核成绩与记录
1.过程性考核成绩是评价学生学习过程的依据,也是课程教学活动的重要记载。教师应及时、认真填写《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记录册》并妥善保存。
2.记录册主要记录教师对学生平时的作业、实验、测验、考勤等考核过程,也可以记录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和总评成绩。一般由课程主讲教师填写,助课教师填写须经主讲教师确认。
3.记录册在选课结束后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务管理系统内的选课名单自行打印。在每学期选课补选截止时间前,补选的学生在经课程主讲教师同意并得到教务处确认后,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及时将补选学生名单补充到记录册中。
4.课程结束后,记录册与课程其它档案由主讲教师交课程开设学院归档保存。
二、课程成绩单填写
1.凡纳入教学计划的各门课程均应组织考核,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学生成绩,并生成打印出纸质《学生成绩报告单》。
2.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成绩提交(集中考试周完成考核的10个工作日内,其他时段完成考核的15个工作日内)。同时,纸质报告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另一份交教师所在学院。凡因成绩填写失误或延期不交的,按学校教学事故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报告单各栏各项均应如实填写,不得空缺。除无过程性考核成绩的课程外,其它各课程的“过程性考核、考试、总评”三栏成绩均应填写。成绩评定中的有关说明,在附注栏中填写。
4.成绩单备注栏填写学生的异常情况。分为缺考、未修、违纪、作弊和无资格。
(1)缺考。平时参加学习,但考试没有参加者,有过程性考核成绩,无考试成绩,无总评成绩。
(2)未修。已选课,但没有参加学习,也没有参加考试者,过程性考核成绩、考试成绩、总评成绩三栏均为空。
(3)违纪与作弊。平时参加学习,但课程考核时违纪或作弊者,有过程性考核成绩,考试成绩和总评成绩均为零分。
(4)无资格。过程性性考核成绩不及格,被取消参加课程考核资格者,有过程性考核成绩(为不及格),无考试成绩,无总评成绩。
不允许出现既无成绩,备注栏又无说明,即整个成绩栏为空白的情况。
5.成绩以百分制或五级制填写,“过程性考核成绩”和“考试成绩”栏中的成绩均按未经折算的成绩填写。“考试成绩”栏以考试成绩填写,“总评成绩”栏为过程性考核成绩和考试成绩的加权和。等级制分为“优”“良”“中”“及格”与“不及格”。
6.对于课程成绩由几个教师汇总而成的成绩单,各任课教师应将各自的成绩单交给承担开课任务的课程负责人或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由课程负责人或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汇总填写。
7.学生成绩报告单不得涂改。特殊情况需要涂改的,任课教师必须在相应备注栏中签字或签章认定。
8.不选课学生的成绩无效,教师不得在学生成绩报告单上自行添加学生名单并给出成绩。
9.各学院的学生成绩报告单由教学秘书统一收取,并认真审核后送交教务处。对不符合规范的,应责成教师及时予以更正或重新填写。
三、成绩查询及修改
1.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成绩查询,不准直接向任课教师询问,教师也不得直接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结果。
2.学生若对其成绩有疑问,应在成绩公布的30日内(不含寒暑假),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和课程所在学院同意后,由课程所在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指派专人(至少2人)查卷答复。
3.成绩提交后原则上不能更改。如因错报、漏报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正成绩的,由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写明更正原因,履行审批程序后予以更改。教师办理成绩更正手续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成绩数据库管理
1.成绩数据库由教务处专人管理,安装在专用的服务器上,系统管理员与数据库管理员分别由不同的管理人员负责。
2.数据库管理员应对成绩数据进行实时冗余备份和异地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3.成绩更改必须经审核批准后,由成绩管理员和审核员双重修改方能生效。
五、本细则适用于校内全日制本科生各类别课程成绩管理,专科生成绩管理参照执行。
六、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安徽工业大学学生课程成绩管理细则》(教学〔2004〕22号)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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