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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8日 文章作者: 浏览:

教学202423

 

各院(部),机关有关部门、校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提高教学水平和育人成效,结合工作实际,对原《安徽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办法》(教学〔201828号)进行修订。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1216


安徽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提高教学水平和育人成效,对原《安徽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办法》(教学〔201828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形式,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

第三条 课堂教学管理由学校党政统一领导,分管校长全面负责。教学单位是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的直接责任单位,应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监督管理和对师生的日常教育。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承担课堂教学秩序督导检查的职责,对教学单位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的情况做出评价,对违反课堂教学秩序的行为做出处理。

第四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处于主导地位。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引导者和第一责任人,承担着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责任。教师要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第五条 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处于主体地位。学生是受教育者,应自觉服从教师的组织、管理和指导,主动开展创造性学习,积极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学生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信心,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时代新人。

第二章 课堂教学组织

第六条 科学合理开设课程。课程开设应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加强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论证,注重课程先行后续的衔接关系,明确课程与毕业要求之间的达成度与支撑度。

第七条 落实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要有明确的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教材选用等开课准备工作,负责落实课程开课管理、课程教学研讨等活动。课程负责人遴选及职责依照学校有关课程负责人制度组织实施。

第八条 精心编写课程大纲、教学日历和教案。课程教学大纲作为课堂教学的基本指导和遵循,应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等精心编写,明确课程教学目标、教学任务、教学要求以及考核方式等相关信息。授课教师应认真研究教学大纲要求,并充分了解授课学生的相关知识储备和知识水平,制定教学日历,科学划分教学时数,合理安排教学时间进程。用心撰写教案,设计每堂课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课后研究等环节,明确学生学习任务和学习要求。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日历的进度安排组织教学活动。

第九条 合理安排授课内容。授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要求,结合社会发展更新讲授内容,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等引入课堂教学,体现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充分发掘运用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教师全员纳入基层教学组织,定期开展集体备课,研讨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等。

第十条 加强课程数字化建设。授课教师应加强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精心设计多媒体课件,熟练使用网络教学平台,建设数字化课程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教学互动、实施个性化和智慧化教育,以信息技术赋能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的提升。

第三章 课堂教学管理

第十一条 坚守法律底线。课堂教学必须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教师要守好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内容,禁止发表不当言论。

第十二条 恪守师德规范。教师要严格课堂教学职业操守,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备课准备充分,按时上下课,不随意调(停)课,不在课堂上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上课时应衣冠整洁,言谈得体,举止文明,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批评教育学生时,应把握好方式方法,不得打骂或侮辱学生。

第十三条 明确教学要求。课程开始,教师应向学生介绍课程性质、课程目的、授课进度、授课方法、作业要求、答疑安排、过程性成绩考核办法和成绩构成比例等,同时明确课堂纪律要求。

第十四条 科学讲授内容。教师要紧扣课程大纲,讲授课程内容。课程讲授时基本理论概念要清楚、正确,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讲授过程应简练准确,思路清晰,条理分明,注意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先进性。教学中注意介绍学术发展前沿的新动态,理论联系实际。

第十五条 改进教学方法。教师要注重应用启发式、研讨式、探究式教学方法,建立起师生互动的课堂氛围,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背景下的多种授课模式。

第十六条 强化课堂管理。教师要严格课堂教学纪律管理,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对学生在课堂上交头接耳、玩手机、睡觉等行为,教师要及时提醒、制止和教育。对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现象,以及在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事情等行为,教师要及时劝诫、批评教育。要充分利用课堂考勤系统,加强考勤管理。

第十七条 开展交流辅导。教师在课后应积极与学生交流,安排辅导与答疑环节,可安排集中答疑,也可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或者微信、QQ等贴近学生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学生课外学习和研讨,延伸课堂时间和空间。

第十八条 注重作业训练。任课教师在实施教学过程中应及时布置相应的作业,作业应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深度、广度适当,数量适中。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又要利于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分析能力。

第四章 学生课堂纪律

第十九条 严格考勤制度。学生要在上课铃响前到达课堂,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应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1次计;旷课三次或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考试的资格。

第二十条 遵守课堂纪律。学生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上课时应将手机关闭或设成静音;上课期间不玩手机、不接听电话、不交头接耳、不影响他人听课;不随意进出教室,不在教室内喧哗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教学秩序的事情;教师未宣布下课,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教室,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教室的,须经任课教师同意。

第二十一条 自觉尊师重教。学生要积极参加课堂教学活动,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养成学术诚信,不抄袭、不作弊、不剽窃。尊重教师劳动成果,未经教师许可不得通过互联网传播教师的教案、PPT课件等教学内容。对教师课堂教学有意见或建议,课后可直接向教师反馈,也可向学院、教务处等部门反映,不得以提意见或建议为理由,对教师进行任何形式的语言或人身攻击。

第二十二条 注重文明素养。学生着装要得体,不穿拖鞋、背心、吊带衣等服饰进入教室,不在教学区打闹、喧哗、抽烟,不随地吐痰、乱丢粉笔和废弃纸张等物品。爱护公共财物,不在课桌、墙壁、黑板上乱涂乱写,不损坏教室内的公共设施。

第五章 课程考核与总结

第二十三条 强化过程考核。教师应加强课程教学的过程管理,加强日常考勤、课堂观察、平时考核,及时帮助学生调整学习状态,保持课程节奏。杜绝“一考定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比例不低于课程总评成绩的40%。过程性考核可采取作业、答辩、课堂测验、读书报告、课堂交流和讨论、期中考试、课程论文、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进行,过程记录要全面、详实。

第二十四条 更新考核理念。鼓励采用非标准答案试题,重点考查学生对课程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研究方法的理解,侧重对学生价值取向、学术诚信、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考核。

第二十五条 改进考核方式。课程考核方式应多样化,可采用笔试、口试、大作业、测验、课程论文、课程设计、课堂报告、调研报告等形式或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十六条 创新考核模式。积极将课程相关的技能测试、学科专业竞赛、学术论文、职业资格证书、专利和成果等纳入课程考核体系,探索“以赛代考、以证代考、以成果代考”等课程考核新模式。

第二十七条 强化课程总结。教学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的自我评估,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学反思活动。课程教学过程中和课程教学任务完成后,教师应及时总结、评价、反思,比较、查摆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分析学生的学习效果,寻找更为有效的教学措施、教学技巧,撰写、提交课程小结,不断提升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定期组织开展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建立人才培养目标规格达成与教学过程之间相互吻合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

第六章 课堂教学考评

第二十八条 开展教学监督检查。学校、教学单位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教学督导、干部听课、教学检查及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做出说明并及时整改。

第二十九条 强化教学信息反馈。健全校院两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收集并反馈教学活动中的有关课堂教学、学风建设、教学设备运行等方面的信息。

第三十条 健全课堂教学评价。通过教师自我评价、督导评价、学生评教、同行评价、社会评价等方法,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多维、客观评价。

第三十一条 合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课堂教学激励机制,开展先进教学典型评选,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职业品德、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以及教学设计和学生的学习成效等,作为业绩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职务晋升、成果奖励等重要参考依据。教师和学生违反课堂教学管理纪律,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安徽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办法》(教学〔201828号)、原《关于加强课堂纪律管理的意见》(教学〔2015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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