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2024〕7号
各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引入学生公寓社会服务企业的管理,规范社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维护校园稳定,结合工作实际,对原《安徽工业大学后勤处对引入学生公寓的社会服务企业监管考核暂行办法》(后勤〔2021〕2号)进行修订。经后勤处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安徽工业大学后勤处对引入学生公寓的社会服务企业监管考核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消防安全责任书
2.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履约监管整改通知书
3.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履约检查内容及违约金
缴纳标准
4.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量化考核评分表
5.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安徽工业大学后勤处
2024年12月25日
安徽工业大学后勤处对引入学生公寓的
社会服务企业监管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引入学生公寓社会服务企业管理,规范社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维护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引入学生公寓社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服务企业)是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入,在我校学生公寓经营洗浴热水、洗衣机、饮水机、吹风机等服务企业。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管原则
(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决维护学生利益、学校利益;
(二)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服务企业主体责任;
(三)坚持履约考核与激励约束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合同续签、扣减履约保证金等重要依据;
(四)坚持安全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服务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见附件1),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守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第四条 监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安徽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安徽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办法》等;
(三)学校发布的采购需求、学校与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等。
第五条 监管体系
(一)后勤处是服务企业的管理部门,设立专职监管人员,负责服务企业监管考核,构建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监管、 学校管理部门履约监管、师生代表民主监督以及服务企业内部监管等多层次监管体系。
(二)后勤处学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服务企业日常监管、月度考核,后勤处服务监督评价中心负责服务企业年度考核。
第六条 监管内容
学校履约监管涵盖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服务全过程,主要内容有:运营管理、场所管理、设备管理、信息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服务满意度测评等。
第三章 履约监管
第七条 严格审核查验。服务企业进驻及合同续签前,需提供进驻人员、设备设施、改造方案、管理系统、证件证照等,并经管理部门审核查验后方可进场。
第八条 落实信息公开。服务企业需在经营(服务)场所规范公布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工作人员、证件证照、资费标准、服务及监督电话等信息。
第九条 强化日常管理。服务企业需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检查、安全巡查等工作,定期对服务场所、设备设施等开展维护、清洗、保洁、消毒,确保服务设施功能完好,使用安全。
第十条 规范人员派驻。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派驻管理服务人员,人员调整变动需提前向主管部门备案,进入服务场所主动出示工作证件,服从现场管理;原则上女生公寓需安排女性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强化计量管理。服务企业安排专人每天对计费系统、设备设施等开展巡检、维护,规范做好记录;主动配合学校做好价格监测、费用抽查、出水计量等,维护学生利益;开放资费管理、运营维护信息端口,供学校主管部门访问、查阅。
第十二条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服务企业维修改造方案、装修装饰材料等需符合消防、环保等要求;使用电子支付的,严格做好学生信息安全管理,禁止侵犯学生隐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确保经营(服务)项目安全有序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 监管措施
学校履约监管按照提醒、整改、约谈和复查等工作流程处置。
(一)提醒。服务企业首次出现的隐患、投诉、意见、建议等情况。
(二)整改。经提醒无效的,后勤处监管部门下发《学生公寓社会服务履约监管整改通知书》(见附件2),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三)约谈。整改不到位的,后勤处监管部门约谈服务企业法人或项目负责人。
(四)复查。对检查的问题进行复查,如再次出现或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等,加倍缴纳违约金直至问题解决,复查结果纳入月度考核。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一)根据学校履约检查情况,服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违约处理。
1.同类问题出现两次及以上的;
2.经提醒、整改,落实不到位的;
3.经营(服务)行为可能直接引发安全事故、网络舆情的;
4.经营(服务)行为可能影响或破坏校园安全稳定或师生生活秩序的。
(二)违约金缴纳标准
服务企业出现违约情形,学校下发《违约处理通知书》,违约企业需缴纳违约金,违约金缴纳依据《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履约检查内容及违约金缴纳标准》(见附件3)。
(三)违约金缴纳管理
1.后勤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对服务企业开具违约通知书并要求其签字确认。若服务企业对违约行为认定有异议,自接到违约通知书起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后勤处提出复议,逾期表示认可。
2.违约金由服务企业通过汇款方式向学校财务账户缴纳。
第四章 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量化考核
量化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月度考核。依据《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量化考核评分表》(见附件4),由后勤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二)年度考核。依据《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满意度调查表》(见附件5),由后勤处服务监督评价中心纳入后勤服务满意度测评。
年度总评分值=月度考核的均值*70%+满意度测评分*30%
第十六条 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
(一)评价等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考核分值分别为:90-100分、89-80分、79-70分、70 分以下。
(二)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合同续签、扣减履约保证金等重要依据(日常履约监管处罚除外)。合同期内,考核优秀的,续签合同、不扣减履约保证金;考核良好的,不续签合同、不扣减履约保证金;考核合格的,不续签合同,按照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0%扣减(从79分到70分每少1分多扣减1%,如考核结果为78分,则扣减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1%);考核不合格的,除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同时启动退出机制,终止经营(服务)合同。
第五章 服务企业的引入与退出
第十七条 服务企业的引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安徽工业大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安徽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安徽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实施。
(一)后勤处负责采购需求调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拟定采购需求参数;
(二)严格落实审查工作机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后勤处,组织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审查;
(三)后勤处提交议题至学校会议研究,审批同意后提交采购项目申请;
(四)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负责采购项目实施及管理;
(五)后勤处代表学校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经营(服务)合同;
(六)后勤处代表学校与成交供应商完成经营(服务)场所、固定资产等移交工作,确保服务企业有序进驻,服务保障平稳运行。
第十八条 服务企业退出
(一)服务企业在校经营(服务)期限,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服务企业正常退出。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结清相关费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服务企业自行退出。
(二)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遇学校规划调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结清相关费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服务企业自行退出。
(三)服务企业在经营(服务)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有权取消其经营(服务)资格,对其实行强制退出。
1.违反上级或学校相关规定,服务项目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经营(服务)严重违法违规而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处理的;
3.擅自提高服务价格、违规收取师生费用或服务运行、质量管控等存在问题引发网络舆情、群体事件等,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4.经营(服务)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5.服务企业进驻人员因寻衅滋事、盗窃或侵犯学生隐私等受到刑事追究或治安管理处罚,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符合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必须终止的其他情况。
凡被强制退出的服务企业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移交手续,学校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章 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十九条 服务企业是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经营(服务)项目经理是直接责任人;服务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运营、维护、管理、服务等制度,安排专人进驻学校开展日常运营、维护、管理等,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第二十条 后勤处分管负责人对服务企业监管负领导责任,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从严从实抓好各项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是服务企业的监管主体,中心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中心应设立专兼职监管人员,加强监管队伍培训教育,提高监管队伍素质能力;加强廉洁教育,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树立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 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应督促服务企业按要求整改,并及时复查。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原《安徽工业大学后勤处对引入学生公寓的社会服务企业监管考核暂行办法》(后勤〔2021〕2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人相关职责,坚决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服务企业法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和必要的资金投入,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三、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控措施。定期组织电气线路、设施,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等,有专人负责维护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演练要求。对本项目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新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
五、严格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安排专人每日对经营(服务)场所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加强夜间、节假日巡检频次,定期开展违规占用消防通道、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专项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经营(服务)场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依法申办本场所相关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备案)及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新建、改扩建及装饰装修、动火作业等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
七、规范防火检查、巡查记录,建立健全消防台账。安排专人对消防设施、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巡查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整改落实等工作分类建立台账,规范检查记录,定期归档备查。
八、正确消防报警。发生火险火情时,根据现场情况,拨打校内报警电话(佳山校区:2311110,秀山校区:2315110)或“119”火警电话等,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现场扑救等;配合做好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企业分别存档。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公章) 责任单位(公章)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履约监管整改通知书
编号:
服务 企业 |
服务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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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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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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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部门 |
服务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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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 |
签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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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 时间 |
签收 时间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违约金处罚标准 |
一、运营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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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按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服务人员; 2.是否制定服务方案、应急预案等制度; 3.是否开展巡查检查并规范记录(项目经理每周进校巡查一次); 4.是否及时有效处理师生投诉并落实学校整改要求; 5.是否及时缴纳水电费等。 |
经检查不合符要求,第1、2、3项按500元/项缴纳,第4、5项按2000元/项缴纳 |
二、设备设施管理
|
1.是否制定维保计划并规范开展工作; 2.是否建立设施台账并定期更新上报; 3.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4.服务设备(设施)使用是否正常。 |
经检查不合符要求,按500元/项缴纳 |
三、服务场所 管理
|
1.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 1. 2.维修改造、装修装饰等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2. 3.营业(服务)时间等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
经检查不合符要求,按500元/项缴纳 |
四、信息公开管理
|
1.进驻人员相关证件是否有效并公示; 2.服务流程、服务承诺、服务电话、监督电话、资费标准、安全提醒等是否公示并及时更新; 3.洗浴价格、出水计量是否符合要求。 |
经检查不合符要求,第1、2、3项按500元/项缴纳,第4项按1000元/项缴纳 |
五、进驻人员管理
|
1.进入学校、公寓是否携带有效证件、是否服从现场管理; 2.进驻人员是否具有相关证件(电工证、健康证等); 3.是否建立人员档案(用工登记、审查备案等)。 |
经检查不合符要求,按500元/项缴纳 |
六、安全风险管理
|
1.各类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2.安全巡查检查、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等是否开展; 3.人员管理、设备运行等是否可控; 4.与服务对象是否发生冲突; 5.应急响应是否及时有效。 |
经检查不合符要求,第1、2项按1000元/项缴纳;第3、4、5项2000元/项缴纳。 |
负面清单 |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3.年度考核不合格; 4.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
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强制退出 |
附件3 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履约检查内容及违约金缴纳标准
附件4 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量化考核评分表
检查项目 及分值 |
检查内容 |
得分 |
运营服务 管理 (30分) |
1.是否按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服务人员;(6分) 2.是否制定服务方案、应急预案等制度;(6分) 3.是否开展巡查检查并规范记录(项目经理每周巡查一次);(6分) 4.是否及时有效处理师生投诉并落实学校整改要求;(6分) 5.是否及时缴纳水电费等。(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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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 管理 (10分)
|
1.是否制定维保计划并规范开展工作;(2分) 2.是否建立设施台账并定期更新上报;(2分) 3.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学校要求;(3分) 4.服务设备(设施)使用是否正常。(3分) |
|
服务场所管理 (10分) |
1.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3分) 3. 2.维修改造、装修装饰等是否符合学校要求;(3分) 4. 3.营业时间等是否符合学校要求。(4分) |
|
信息公开 管理 (10分)
|
1.进驻人员相关证件是否有效并公示;(2分) 2.服务流程、服务承诺、服务电话、监督电话、资费标准、安全提醒等是否公示并及时更新;(4分) 3.洗浴价格、出水计量等是否符合要求。(4分) |
|
进驻人员 管理 (10分) |
1.进入学校、公寓是否携带有效证件、是否服从现场管理;(3分) 2.进驻人员是否具有相关证件(电工证、健康证等);(3分) 3.是否建立人员档案(用工登记、审查备案等)。(4分) |
|
安全风险 管理 (30分) |
1.各类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6分) 2.安全巡查检查、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等是否开展;(6分) 3.人员管理、设备运行等是否可控;(6分) 4.与服务对象是否发生冲突;(6分) 5.应急响应是否及时有效。(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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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此调查表旨在了解同学们对学生公寓 服务质量的评价,以方便我们更好的了解情况,积极改善、完善服务,为同学们提供更好的服务。谢谢您的参与!
校区:佳山□/秀山□ 楼栋: 填表时间:
1.您对学生公寓 服务响应及时性评价( )
A非常及时 B.及时 C.一般 D.不及时
2.您对学生公寓 服务设施评价是( )
A.优 B.良 C.一般 D.差
3.您对学生公寓 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评价是( )
优 B.良 C.一般 D.差
4.您对学生公寓 服务场所卫生环境评价是( )
优 B.良 C.一般 D.差
5.您对学生公寓 服务总体评分是( ),请填写具体得分。
6.您对学生公寓 服务其他意见建议是:
注:第5项“服务总体评分”作为服务企业年度满意度测评得分,90-100分、89-80分、79-70分、70 分以下等四个分数区间对应的考核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谢谢您的参与!我们将认真分析每一份问卷,积极采纳您提出的每一条宝贵建议,努力提高服务品质,祝您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愉快!